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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立足吴淞口国际邮轮母港优势,加快发展宝山邮轮经济,根据《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两区一体化”升级版发展目标,不断深化“质量强区”建设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质量领域的政府激励体系,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培育质量标杆,落实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发展,依据《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宝山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宝山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级财政安排的“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的设立与执行,对于支持产业发展,加快“调结构、促转型”,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能级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成长,促进宝山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宝山实际,制定本意见
根据《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