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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产业化能力,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5]20号)战略部署和总体目标,基于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阶段性成效
《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推动四大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嘉府发【2016】36号)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依据《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降低区内企业研发成本,加速创新主体快速发展,更好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经委拟定的《嘉定区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价值理念,引导和激励全区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按照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定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指发展物联网、智能家居、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所不可缺少的各种功能芯片设计服务,包括RFIC设计服务、MEMS传感器/执行器设计服务、功率器件设计服务、生物MEMS设计服务、光传感器设计服务、磁传感/磁存储设计服务、微能源芯片设计服务、消费电子类IC设计服务、网络通信类IC设计服务、智能卡类IC设计服务、超低功耗微处理器和传感器接口电路设计服务、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类IC设计服务、工业控制IC设计服务、电子仪器IC设计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