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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篇文章
  • 上海外贸自主品牌示范企业认定

    申报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在国际、国内拥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的外贸企业,一种是在国际价值链、产业链、流通领域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企业。企业只可选择其中一类申报,不得重复申报,经认定后,均授予“上海外贸自主品牌示范企业”称号。

    250 20-04-13
  • 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扶持政策

    支持外国投资者在沪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对研发人员超过100人的全球研发中心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开办资助;以不超过1000平方米办公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不超过8元人民币的标准,按照租金的30%给予三年租房资助。

    2207 20-04-13
  • 上海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认定

    申报本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申报企业在本市注册且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三)申报企业年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363 20-04-12
  • 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

    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申报对象须为在上海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属于经营网络零售、网络批发、电商服务、生活服务、跨境电商、综合型电子商务、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控股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就同一经营范围,不得同时申报)。

    576 20-04-12
  • 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认定扶持

    对经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各区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开办、租房等资助,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可以给予奖励。对经认定的总部型机构升级为企业总部的,以及民营企业总部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的,各区可给予奖励。

    616 20-04-12
  • 上海市贸易型总部企业认定扶持

    对于符合外贸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等政策条件的贸易型总部,上海市有关部门在资金申报评定中应予以优先支持。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营造企业发展环境,对新认定的贸易型总部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434 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