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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篇文章
  • 长宁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长宁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支持对象注册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在本区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居住或工作在本区的个人。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

    247 19-09-09
  • 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认定

    对经认定的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申报对象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长宁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主体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的,或经区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长宁区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的,不再申报。

    270 19-09-09
  • 长宁区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促进贸易发展的政策扶持资金

    长宁区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促进贸易发展的政策扶持资 支持引进贸易企业;鼓励引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上的企业。支持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参展企业或采购商企业在长宁区新设符合条件的货物贸易类企业和企业代表处,经认定后给予企业自用办公租房房租价格4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房租后补贴扶持,

    207 19-09-09
  • 长宁区高品质时尚创新创意活动扶持

    长宁区支持高品质泛时尚类创新创意活动落地长宁。对承诺至少连续五年落户长宁的具有全市性、全国性、国际性影响力的泛时尚类创新创意活动,经评审给予100万以下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50%。

    186 19-09-09
  • 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投资项目补贴

    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投资项目补贴对名列知名第三方机构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榜单的投资企业投资的,且经认定对长宁区域经济贡献达到一定额度的时尚创意产业企业,按所获得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162 19-09-09
  • 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鼓励申报符合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确定扶持资金匹配额度。经审核,获得区级扶持的,可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单个项目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94 1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