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的有关要求,2019年度金山区科技创新资金(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于3月26日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产品符合本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共同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已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
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学研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品)。
2、转化的项目(产品)必须符合本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运行状况良好。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
5、上年度企业科研投入占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四、扶持方式
企业联合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并已组织实施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的给予20万元资助。
五、实施与管理
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并实施为期两年的合同目标管理。合同期满后六十天内,企业向区科委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与总结报告,由区科委组织专家或委托评估机构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五份(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或区属集团公司)盖章推荐后,报送金山区科技创业中心。报送的书面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七、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下午4:3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下午4:30。
八、注意事项
1.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上海市相关部门立项及财政资助或扶持的,将不予受理;
2.区级评审类项目,原则上同一家企业当年度只能获得的一个项目立项支持,不累计资助;
项目咨询:陈老师 13818084850 (微信) 021-57830617 QQ:167859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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