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和资助扶持标准
一、闵行区
符合以下条件的闵行区企业可以申报认定闵行区级科技小巨人:
(1)在本区工商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5%;
(3)企业近三年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4)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10亿元,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5)制造类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在100万元以上;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经评审,被认定为闵行区级科技小巨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助。
二、嘉定区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条件两者皆可),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应有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5)验收评估“优秀”类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的优先支持。
为鼓励企业以人才助力提高科研技术水平,以科技创新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坚持科技、人才、资本与产业的融合发展,对经认定的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15万元。
三、青浦区
青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
4、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4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
5、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6、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7、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
4、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
5、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6、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对青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分别给予45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且资助额不超过企业研发投入的20%。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认定的,按就高原则资助。
四、金山区
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近三年的研发投入不低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
3.有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5.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且上年度净利润不能为负;
6.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企业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资助,并实施为期两年的合同目标管理。
五、奉贤区
1、申请对象必须是本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
4、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等);
5、企业上年度主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且前三年主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支持方式:对被认定为奉贤区级“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每家给予40万元的资助,认定当年给予30万元,验收合格再给予10万元;
六、静安区
依法在本区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诚信记录良好。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制造类企业为2500万元—1亿元,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为1500万元—6000万元;
2.制造类企业研发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高技术服务类企业研发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4.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
5.企业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所有权无产权纠纷;
6.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且拥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好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等;
7.已获得区级资金支持的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不能申报。
扶持政策1.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
2.补贴资金标准:一次性50万元;
3.已获得静安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的仍可参加“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评选,如被评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区级已补贴资金部分将予以抵扣
七、普陀区
1、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及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申报企业上年度总收入不超过10亿元。
2、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3、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及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市场前景较好。
6、企业设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并有较完善的创新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创新机制,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好的市场应变能力及灵活的激励机制。
7、企业上年度缴纳的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优先支持。
扶持政策:申请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需要提出申请,获得立项后,要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区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进行扶持。企业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后,区财政根据立项企业在二年项目执行期内的实际缴纳的年度区级税收情况,按较高年度区级税收的50%给予企业资金扶持,扶持资金最高为100万元。对已获得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支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八、长宁区
1、支持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10%以上,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显著;
(4)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5)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扶持政策:申请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需要提出申请,获得立项后,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区级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已获区级立项企业仍可参加“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选,如再被评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已获资助予以抵扣。
九、虹口区
1.在虹口区内注册且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税收总额在200万元以上;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原则上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或净利润、税收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3.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4.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
5.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另:同等条件下,建有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组织或承诺在年内组建的企业优先。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的不再申报。)
支持标准:对新认定的“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分期拨付,首期奖励50%;经验收,合格的奖励50%,基本合格的奖励25%。
十、杨浦区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杨浦区,完成上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
2、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稳健增长,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5、企业重视科技投入,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7、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8、经由注册地所在科技园区或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
9、历年承担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无不良项目实施记录;
10、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经第三方信用调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取消资格。
11、已获得过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及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立项的,不可再申报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支持标准: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由区财政无偿资助 50 万元人民币,资助资金在立项后和验收合格后分两次、每次各按 50%的比例拨付;
- 2020-08-12
- 2020-04-13
- 2020-03-28
- 2020-03-28
- 2019-12-16
- 2019-12-15
- 2019-11-21
- 2019-10-07
- 2019-07-24
- 201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