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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各区专精特新认定条件和奖励政策汇编

资助办法: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由区财政局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资助。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市级认定文件有效期内的,由区财政局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资助。

为响应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四新”经济发展要求,促进各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其核心竞争力,现已有多个区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扶持资助政策。现总结如下: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或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0%。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国前10名。

2.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3%,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等称号或入选上海市重点保护商标目录。

4.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确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在申请或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3.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普陀区

资助办法:a. 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b. 对于复评再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虹口区

资助办法对首次获得上海市“专、精、特、新”授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杨浦区

资助办法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由区财政局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资助。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市级认定文件有效期内的,由区财政局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资助。

 

长宁区

资助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

徐汇区

资助办法对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扶持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青浦区

资助办法:a.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 万元;b.经复核或再次认定为当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奖励1 万元。

嘉定区

资助办法:对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奉贤区

资助办法:a.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b.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发生的银行贷款,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不高于20%比例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区和镇、开发区(公司)按受益比例支付。

松江区

资助办法:对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20万一次性资助。

 

松江区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主要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企业年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上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属全国领先地位。

2.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含1项),或者近两年以来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市级以上专有技术1项以上(含1项),R&D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3%,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称号。

4.新颖化。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

 

资助办法:对首次被认定为松江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一次性资助。

 

 

杨浦区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主要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或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0%。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国前十名。

2.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3%,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等称号或入选上海市重点保护商标目录。

4.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资助办法: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由区财政局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资助。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市级认定文件有效期内的,由区财政局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资助。

 

奉贤区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主要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1、本区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中小企业。2、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导向的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奉贤区“专精特新”企业专有条件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企业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或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8%,且亩均税收达同行业企业平均值以上,能耗水平在同行业企业平均值以下。

2、专业化:在生产工艺、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具有专业化水平,是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骨干型中小企业。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生产技术和服务的专业性,在本区同行业企业内达到前五名,或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上海前十名,或全国前十五名。

3、精细化:具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要素,具备较强创新研发能力,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或者近两年以来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市级以上专有技术1项以上(含1项),R&D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2%,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县)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工程研究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4、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三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采用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中国驰名商标、及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称号。5、新颖化: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

注:凡符合以上通用条件和“专精特新”专有条件(其中专、精、特、新四项条件只要符合一项即可)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资助办法:

a.对首次获得奉贤区“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拨付。

b.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发生的银行贷款,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不高于20%比例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区和镇、开发区(公司)按受益比例支付。

 

 
创建时间:2020-03-28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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