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有关要求,2019年度金山区科技创新资金(科技创新类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于3月26日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具有工程研究与开发队伍,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能为相关企业或单位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的相对独立的科研开发主体。
二、申报项目
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申报条件
申报“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在本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本区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附有联合申报协议书,明确一个主要申报单位,以及各个申报单位在中心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2、申报主体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前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达到5000万元,前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须符合本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拥有一支12人以上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实施队伍,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5、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独立的研发场所,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五份(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或区属集团公司)盖章推荐后,报送金山区科技创业中心。报送的书面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实施与管理
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全额拨付创新资金,纳入金山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
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复审一次,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资格。
六、扶持方式
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资助。
七、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下午4:3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下午4:30。
八、注意事项
1.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上海市相关部门立项及财政资助或扶持的,将不予受理;
2.区级评审类项目,原则上同一家企业当年度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立项支持,不累计资助;
3.已评为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且已接受财政资助的企业,可以申报金山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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