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金山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文件要求,2019年度金山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工作从7月26日起开始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金山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 在本区注册三年及以上,且在本区缴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 已设置专利管理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三)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四) 近两年企业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服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0%以上;
(五) 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5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30%;
(六) 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 已认定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或本年度已获得区级创新项目立项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金山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有效发明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最近一次缴纳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
(五)近两年专利状况清单;
(六)专利工作者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专利管理制度文件;
(八)开展专利工作宣传和培训的证明材料;
(九)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申请表、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盖章推荐后,报送金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四、扶持方式
经认定的示范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可获得5万元资金补助,项目验收通过后再获得5万元资金补助。
五、申报期限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9日。
项目咨询:陈老师 13818084850 (微信) 021-57830617 QQ:167859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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