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金山区专利新产品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有关要求,2018年度金山区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于4月2日起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金山区专利新产品;
二、申报对象
金山区专利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和销售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新产品是指自主专利已授权、法律状态有效,且授权期限在三年内的专利新产品。
三、申报条件
1、在本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产品拥有的专利技术属于申报企业。
3、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
4、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5、产品已推向市场,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四、专利新产品资助
经评审公示通过列入区专利新产品计划的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
五、实施管理
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专利新产品项目,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并实施为期两年的合同目标管理。合同期满后六十天内,企业向区科委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与总结报告。区科委组织专家或委托评估机构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与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或区属集团公司)盖章推荐后,报送金山区科技创业中心。报送的书面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七、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下午4:3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下午4:30。
八、注意事项
1.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上海市相关部门立项及财政资助或扶持的,将不予受理;
2.区级评审类项目,原则上同一家企业当年度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立项支持,不累计资助;
3.已评为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且已接受财政资助的企业,可以申报金山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4.当年度获国家、上海市有关部门扶持或评审、通过符合资助条件的配套扶持类项目以及专利费用和知识产权保护资助项目,根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区科委科技创业中心窗口常年受理此类项目,每年集中审核、集中资助。
项目咨询:陈老师 13818084850 (微信) 021-57830617 QQ:167859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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