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加强柔性引智力度,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促进我区创新型人才培养和成长,现将2019年度金山区专家工作站的建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工业领域: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山区四个产业集群(智能装备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新材料产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
2.农业领域:重点支持以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等方面的农业科技创新、产学研用融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应用、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及引进消化吸收等科技兴农项目为主的农业科研机构(研究所、研发中心等)、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单位。
3.卫生领域:重点支持在建市级、区级医学重点建设专科群中的领先学科,区级及以上名医或在卫生专业领域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家(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
4.教育领域:本区各中学、小学、幼儿园、区教育学院、区社区学院、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中等职业学校。
5.文化领域:重点支持符合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产业定位以及金山区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影视传媒、游戏动漫、艺术创作、广告会展、艺术品设计开发、绿色印刷等文化产业类企业。
二、申报条件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所要求工业、农业、卫生、教育和文化领域独立法人所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三、所需材料
1.金山区专家工作站申请书;
2.申请书附件材料扫描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下载并单面打印“申报书”(5份,带水印)及附件材料(1份),经相关主管单位(指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金山区教育局、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5月27日16:00前递交至金山区科委学会管理部。
五、评审与命名:集中受理后,由区科委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命名为“2019年度金山区专家工作站”,报金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六、项目资助:依据“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资金管理办法”,由区科委统一安排签订《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平台项目合同书》,予以平台项目资金资助。凡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金山区专家工作站”,每个工作站可申请20万元的资助资金;列为“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或“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每个工作站或服务中心可申请30万元的资助资金。
七、相关说明
1.建站专家应为外聘,并请提供专家与聘请单位的技术服务(咨询)协议及履约证明(发票、付款凭证等)。
2.技术服务协议应当载明服务时间和方式、报酬、科研(合作)项目、投入模式和风险对策,以及共同研发成果的权利界定、争议事项解决机制等。专家与聘请单位要注重保护与工作站相关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保护问题,双方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协议或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工作站的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原则上专家与聘请单位的技术服务(咨询)协议期限需覆盖本项目的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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