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山区科技人才项目(金山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山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金委〔2017〕103号)及《金山区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金委办〔2017〕82号)的有关要求,2019年度金山区科技人才项目(第二批)集中申报工作于2019年8月1日起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相关奖项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3.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技术带头人、浦江人才等省、市级高层次人才;
4. 金山区领军人才、领军人才后备队、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功臣奖、科技英才奖等称号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项目类型
1.金山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创办的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属于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持股超过10%以上);
2.在各类金融机构均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3.按贷款合同的要求,对贷款发生的本金和利息按时偿还,并在贷款过程中无拖欠利息等情况;
4.优先支持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强、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
四、扶持内容
对企业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本年度完成还本付息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50%的贷款贴息。(按银行基准利率的50%计算,同一企业获得资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
五、所需材料
1. 《金山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收款凭证(复印件);
5.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还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等复印件,并提供汇总表格)。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五份(与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报送金山区科技创业中心。报送的书面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七、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下午4:3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6日下午4:30
项目咨询:陈老师 13818084850 (微信) 021-57830617 QQ:167859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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