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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山区科技人才项目(金山区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金山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金委〔2017〕103号)及《金山区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金委办〔2017〕82号)的有关要求,2019年度金山区科技人才项目(第二批)集中申报工作于2019年8月1日起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山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金委〔2017〕103号)及《金山区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金委办〔2017〕82号)的有关要求,2019年度金山区科技人才项目(第二批)集中申报工作于2019年8月1日起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相关奖项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3.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技术带头人、浦江人才等省、市级高层次人才;

4. 金山区领军人才、领军人才后备队、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功臣奖、科技英才奖等称号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项目类型

 金山区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创办的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实缴),高层次人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股超过10%以上;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且科技成果领先,有良好产业化条件和市场前景的科技型企业;

3.创办企业需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产品和服务已经上市并实现营收,企业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贡献度或发展前景良好,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扶持内容

根据企业规模及企业创新能力给予50万元、100万元或150万元的创业扶持专项资金,资金可用于创业启动资金、办公用房补贴、企业创新研发补贴、人才安居补贴和企业贷款贴息等方面。创业扶持资金申请时,企业需提供上述相关支出凭证。

 

五、所需材料

1.《金山区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申报单位相关资金支出凭证(复印件);

6.申报单位股东出资证明材料(复印件);

7.申报单位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报单位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小巨人企业等相关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9.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

 

六、材料要求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五份(与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报送金山区科技创业中心。报送的书面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七、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下午4:3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6日下午4:30。

 

 

 

创建时间:2019-08-01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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