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山区科技人才项目(金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薪酬扶持)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山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金委〔2017〕103号)及《金山区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金委办〔2017〕82号)的有关要求,2019年度金山区科技人才项目(第二批)集中申报工作于2019年8月1日起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科技人才来金山工作未满5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金山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年收入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人员。
二、申报项目类型
金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薪酬扶持
三、申请条件
单位条件:
人才所在的企业需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贡献度或发展前景良好,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符合以下两类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上海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拥有区级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工作站设立企业 ;
2.经认定的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注册地、经营地及纳税地均在金山区的其它优质企业。
个人条件:
除符合上述单位条件外,申请人需符合以下个人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从事某一专业领域核心技术研究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2.优先支持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引进计划的入选者,金山区领军人才、领军人才后备队、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功臣奖、科技英才奖等称号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上述人才必须负责或参与用人单位的相关创新项目,并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
四、扶持内容
根据人才个人贡献度,给予50%-100%奖励。原则上每家企业同一年度最多2人享受补贴政策,每人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人获得资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
五、所需材料
1.《金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薪酬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外籍人士提供海外人才居住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5.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请人最近一年在沪社保缴纳证明(含缴费基数);
7.申请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报上月开始连续一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申请人获得的人才称号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9.其他佐证申请人水平能力的材料(专利、论文、成果等);
10.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申报单位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小巨人企业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五份(与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报送金山区科技创业中心。报送的书面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七、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下午4:3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6日下午4:30。
- 2020-08-12
- 2020-04-13
- 20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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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6
- 2019-12-15
- 2019-11-21
- 201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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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