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众创空间备案申报
一、项目名称
奉贤区众创空间项目申报
二、支持范围
奉贤区众创空间,是指注册在奉贤区由具 有独立机构运营,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 有效满足网络时代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众创空间作为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与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共 同组成创业孵化链条。
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 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 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服务于创新创业、孵化科技项目和团队,运营管理机构须是在本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专职运营服务团队,团队和主要负责人需具备一定行业背景、创新创业经历、相关行业资源和专业服务能力。
3.具有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免费或低成本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空间。
4.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整合资源,提供具有专业技术基础的线上线下联动、实现信息沟通的便利化、多方位服务平台。
5.具有完善的运营和工作机制,包括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
四、申报材料
1. 事业、社团法人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场地使用证明;
3.运营团队名单;
4.注册会员或孵育企业、创业团队(个人)名单;
5.奉贤区众创空间备案表。
五、评定程序
(一)材料受理:在当年下发文件所规定的期限内受理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审:根据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并进行必要的核实。
(三)评审:奉贤区科委会同人社局、招商办,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
六、扶持政策
奉贤区科委会同人社局、招商办负责奉贤区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经备案的众创空间可以获得一次性2万元的资金 扶持。
依据《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 新形势下本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奉府〔2016〕22号) 文件精神,鼓励备案后的众创空间优先认定区级创业孵化示 范基地,经区人社局验收合格的,予以基地最高不超过10万 元的运营费补贴。
奉贤区科委会同人社局、招商办组织专家对经 备案的众创空间实行年度绩效评估,对运行良好,通过年度 绩效评估的众创空间推荐效评 估的众创空间品牌化发展,有条件的可申报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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