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
一、项目名称
徐汇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与税务登记在徐汇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
三、扶持标准
强化徐汇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重点支持承接国家重大专项的企事业单位围绕项目需求开展专利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评议活动。对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企事业单位,经综合评价,可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四、申请条件
1、徐汇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与税务登记在徐汇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拥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和研发体系,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及以上,确立了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机制,将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运用纳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指标体系;
2、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培训制度,设立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至少2名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过相关知识产权培训;
3、已与有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开展经验的服务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该服务机构需具备符合评议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力资源、软硬件设施条件等要求;
4、申报评议资助的标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①获得区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优先支持国家重大专项;②标的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③标的项目具有行业领先性或存在海外知识产权争议风险的优先获得资助。
五、申报材料
1、徐汇区知识产权评议项目资助申请表一式五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企业前二年专利申请和授权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知识产权方面的人力资源条件(专利工程师证书、专利工作者复印件等);
6、其他有助于说明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立项批文、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评估报告、国外客户订单、有关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或意见等。
六、申报流程
徐汇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申报材料须A4纸印制。上述提交的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七、资金拨付
区财政对经审批同意的申请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将徐汇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直接拨付至企业。
八、法律责任
对扶持对象开展信用管理。对弄虚作假骗取徐汇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将追究扶持对象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扶持对象,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其申报扶持资金的资格。
在享受本办法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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