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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指在黄浦区范围内,依托一定物理空间载体,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技术及服务平台,对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特定区域。

一、项目名称

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二、申报对象

应当为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园区的实际运营和管理单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适用范围

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指在黄浦区范围内,依托一定物理空间载体,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技术及服务平台,对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特定区域。

三、扶持政策

一、通过评审的文创园区以文创办名义授牌颁证。

二、每年度对入围的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展抽查和动态评估工作,对评估为优良的文创园区、将在建设运营、功能提升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可优先享受黄浦区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创园区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小微企业孵化、贷款担保等专业服务应用推广。

四、申请条件

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符合黄浦区总体规划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建筑、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历史建筑保护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在7000平方米以上;园区内的商业配套服务设施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园区总建筑面积的20%;园区完成建设改造,入驻率达到70%以上;

(三)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产业门类符合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拥有一个或若干个主导产业门类,主导产业门类的企业应占园区可出租面积(不包括园区内的商业配套)的70%以上。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其主导产业应主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四)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的建设、招商、运营管理以及相关统计工作;有较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够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园区房屋租赁应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房屋租赁应符合园区产业功能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五、申报材料

1.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考核评估及认定申请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业主单位申报应提供载体房地产权证;运营管理单位申报应提供与载体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业主的房地产权证;

5.载体入驻企业清单。

六、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提出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申请,文创办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园区进行评审,最后拟定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名单。

七、评价程序

区文创办对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每年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已获评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展抽查和动态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围绕园区的发展规划、公共服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运营管理、文创产业相关工作等推进,力求全面反映园区的建设现状和发展潜力。

八、管理监管

认定的黄浦区文创园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发现查实,撤销其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称号并予以公示,并在两年内不予受理重新认定申请:

(一)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行政处罚;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三)评估结果为不合格,且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

对被撤销称号的黄浦区文创园区同时停止其享受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的资格。

 

 
创建时间:2019-09-15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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