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楼宇
一、项目名称
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楼宇
二、申报对象
应当为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文创楼宇的实际运营和管理单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适用范围
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楼宇是指在黄浦区范围内,依托楼宇作为物理载体,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特色楼宇。
三、扶持政策
一、通过评审的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楼宇以文创办名义授牌颁证。
二、每年度对入围的黄浦区文创产业楼宇开展抽查和动态评估工作,对评估为优良的文创楼宇、将在建设运营、功能提升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可优先享受黄浦区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申请条件
黄浦区文创楼宇申请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楼宇以独栋的楼宇作为主体,符合黄浦区总体规划;建筑、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历史建筑保护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楼宇具备一定的建筑规模,原则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入驻率达到70%以上;
(三)楼宇具备鲜明的产业导向及定位,产业门类符合本市文化创意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拥有一个或若干个主导产业门类,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面积应占楼宇可出租面积的70%以上;申报认定当年,已集聚10家以上相关文创单位(企业、工作室等);
(四)楼宇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优良的发展环境,有一定空间为文创产品提供展览展示、销售推广等保障与便利;
(五)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具备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机制,能有效开展楼宇的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各项工作;建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为入驻的文创单位(企业、工作室等)提供政策咨询、产业对接、法务支撑,人才中介等公共配套服务。
五、申报材料
1.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楼宇考核评估及认定申请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业主单位申报应提供载体房地产权证;运营管理单位申报应提供与载体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业主的房地产权证;
5.载体入驻企业清单。
六、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提出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楼宇认定申请,文创办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楼宇进行评审,最后拟定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楼宇名单。
七、评价程序
区文创办对黄浦区文创楼宇实行动态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每年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已获评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楼宇开展抽查和动态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围绕发展规划、公共服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运营管理、文创产业相关工作等推进,力求全面反映楼宇的建设现状和发展潜力。
八、管理监管
认定的黄浦区文创楼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发现查实,撤销其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称号并予以公示,并在两年内不予受理重新认定申请:
(一)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行政处罚;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三)评估结果为不合格,且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
对被撤销称号的黄浦区文创楼宇同时停止其享受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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