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补贴
一、项目名称
虹口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补贴
二、申报对象
申请主体为区内区在建/新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
三、认定标准
获得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四、补贴标准
一星级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2.5 万平方米以上、一星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贴20元;二星级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二星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0.5 万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贴50 元;三星级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0.5 万平方米以上、三星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0.2 万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贴100 元。二星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超过2.5 万平方米、二星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 万平方米的;三星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超过1 万平方米、三星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0.5万平方米的,可自行选择向市级或区级部门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
(1)虹口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建筑产权证明或能证明建筑面积的其他材料;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者其他竣工验收文件;
(4)有效期内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证书;
(5)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或项目总投资额情况说明(其中必须明确建安成本与设备总额);
(6)公共建筑项目需提交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基础信息及数据上传表;
(7)业主与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的相关委托授权文件。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主体书面申报示范项目。(二)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必要时会同赴现场进行核查。(三)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申报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四)通过评审的项目,公示时间为7 天,无异议的,列入虹口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扶持资金安排计划。(五)申请主体承担单位应严格履行有关合同条款,并接受相关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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