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扶持
对工商业领域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经认定,按年节能量,对项目投资主体分别给予800元/吨标准煤的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一、项目名称
虹口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扶持
二、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纳入虹口区节能减排降碳考核的用能单位。
三、支持政策
对工商业领域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经认定,按年节能量,对项目投资主体分别给予800元/吨标准煤的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水上运输企业实施节能技改的项目,经认定,按年节能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1000元/吨标准煤的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为纳入本区节能减排降碳考核的用能单位,申报的节能项目必须是近三年实施的,且申报时已竣工并稳定运行6个月(至少包括一个运行周期)或以上。
五、申报材料
1、虹口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2、项目改造主体企业营业执照;
3、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验收报告;
4、项目投资证明,包括项目设备、设施购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量审核报告。
六、资金拨付
虹口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按年度由区财政在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纳入本区调结构转方式专项资金预算。
2019-09-18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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