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科技创新活动补贴资金申报
鼓励企业在虹口设立产业技术集聚、成果转移转化等专业化平台机构,对于其在虹口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论坛、学术交流、技术应用推广、技术展览展会等活动,经认定,按照影响力程度,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一、项目名称
虹口区科技创新活动补贴资金申报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虹口区,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独立法人。
三、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在虹口设立产业技术集聚、成果转移转化等专业化平台机构,对于其在虹口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论坛、学术交流、技术应用推广、技术展览展会等活动,经认定,按照影响力程度,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四、申报条件
申报虹口区科技创新活动补贴资金,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二)在区内设立产业技术集聚、成果转移转化等专业化平台机构;
(三)在区内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论坛、学术交流、技术应用推广、技术展览展会等活动。
五、申报材料
(一)虹口区科技创新活动补贴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详细方案、合作协议、预算表、出席单位和人员名单签单表、现场影像资料、信息报道等;
(四)决算明细表及各项费用票据复印件;
(五)申请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流程
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虹口区科技创新活动补贴资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复印件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七、资金拨付
经审核同意后,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虹口区科技创新活动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企业。
八、申报时间
虹口区科技创新活动补贴资金申报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九、评估监管
相关部门对虹口区科技创新活动补贴资金跟踪管理和服务,并会同区财政局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行为的申请单位,由责任部门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申请单位3年内申报本区专项资金扶持的资格。
2019-09-18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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