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大型商业物业升级改造运营补贴
一、项目名称
虹口区大型商业物业升级改造运营补贴
二、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在虹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的大型商业物业整体运营商。
三、支持政策
对整体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物业整体运营商,以不分割产权的方式、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认定,按照运营管理商的知名程度、商业面积等,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资金分三年拨付。
对虹口重点商街(圈)存量商业网点实施升级、商业网点改造的投资建设单位;对在本区重点商街(圈)内建设集生活便利、商业展示、在线营促销、信息查询、数据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的企业;对完善本区商业商务环境,在社区、商务楼宇和园区等网点,新建或改建“早餐工程”、“白领午餐”等项目的单位,经认定,根据项目服务规模和能级,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分三年拨付。
四、申请条件
申报虹口区商业物业升级改造运营补贴企业应注册并纳税在虹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区商务委认定,符合相关条件。
五、申报材料
1.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3. 申请单位简介;
4. 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5.申报整体运营、重点商街(圈)存量商业网点升级或改造、“早餐工程”、“白领午餐”项目、知名商贸服务品牌资助的企业需提供:产权证明、整体租赁合同/委托运营合同、整体建设/改造/运营方案、项目审计报告及相关票据等材料的复印件;
6. 申报综合服务平台的企业还需提供:服务合同、平台运营方案、项目审计报告及相关票据等材料的复印件;
六、资金拨付
虹口区大型商业物业升级改造运营补贴扶持纳入虹口区现代商贸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安排,虹口区商务委受理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区财政按规定将扶持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企业。
七、申报时间
虹口区大型商业物业升级改造运营补贴资金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八、监督管理
区商务委负责扶持补贴资金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并会同区财政局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单位,由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申请单位3年内申报本区专项资金扶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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