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新兴产业企业投资奖励和购租房补贴
对新引进的新兴产业类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经认定,按照不超过两年内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项目名称
虹口区新兴产业企业投资奖励和购租房补贴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虹口,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的新引进的新兴产业类企业。
三、支持标准
1. 对新引进的新兴产业类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经认定,按照不超过两年内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新引进的、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类企业,经认定,在虹口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不超过实际购房房价的2%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照不超过年租金的2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四、申报材料
1. 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
3. 新引入企业投资奖励:财务审计报告及其他实到资金证明材料。
4. 申报购/租房补贴:购/租房合同、发票、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复印件。
五、资金拨付
符合要求的新引进的新兴产业类企业提交虹口区新兴产业企业投资奖励和购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区财政局按规定将扶持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企业。
六、其它事项
对扶持企业踪管理和服务,区财政局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因弄虚作假、骗取虹口区新兴产业企业投资奖励和购租房补贴扶持资金的,相关部门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申请单位3年内申报本区专项资金扶持的资格。
2019-09-19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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