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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企业制定技术标准奖励

对虹口区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作为第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一、项目名称

虹口区企业制定技术标准奖励

二、申报对象

注册并纳税在本区且作为第一、第二或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标准并发布的独立法人。

三、支持标准

(一)对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作为第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作为第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地方或团体(联盟)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作为第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地方或团体(联盟)标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二)属于同一系列标准的不同部分,视为一个标准给予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三)同一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虹口区企业制定技术标准奖励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电子缴税凭证;

(四)标准化管理部门发布的标准公告证明材料,团体(联盟)标准须提供被政府采信的证实性材料;

(五)已发布的正式标准文本,国际标准另需提供中文译本;

(六)申请所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申报流程

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虹口区企业制定技术标准奖励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复印件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六、资金拨付

经审核同意后,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虹口区企业制定技术标准奖励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企业。

七、申报时间

虹口区企业制定技术标准奖励资金全年受理、集中审批。

八、评估监管

相关部门对支持企业和项目跟踪管理和服务,并会同区财政局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行为的申请单位,由责任部门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申请单位3年内申报本区专项资金扶持的资格。

 

 
创建时间:2019-09-19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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