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贴资助
一、项目名称
杨浦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贴资助
二、申报主体
区内注册纳税一年以上,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积极性高、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三、资助标准
1.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服务合同后,可申请实际发生合同费用金额50%的资助金额。
2.企业签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后,可申请实际发生(贯标)认证费用50%的资助金额。
3.对同一单位,上述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杨浦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2)杨浦区专利资助申请清单;
(3)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各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
(4)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以及税务登记证各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
(5)申请贯标服务合同资助的,提供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服务合同,以及实际发生合同费用发票;(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
(6)申请贯标认证资助的,提供企业签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以及实际发生认证费用发票;(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
五、申报流程
受理部门受理后,报知识产权局审核项目后决定立项名单。拟立项的项目,由区知识产权局发文公布。
六、资金拨付
区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做好杨浦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贴资助划拨,并将拨款情况反馈区区知识产权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共同做好资助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管工作。
七、资金用途
杨浦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专利的申请、维护、转化、评估、保护等,各企事业单位及园区需将获得的资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八、法律责任
审查中如发现申请人在杨浦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贴资助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承诺等其他违规行为的,区知识产权局将作出不予资助的决定。对于因弄虚作假或违反承诺等不予资助的申请人,在收到不予资助书面决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区知识产权局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2020-08-12
- 2020-04-13
- 2020-03-28
- 2020-03-28
- 2019-12-16
- 2019-12-15
- 2019-11-21
- 2019-10-07
- 2019-07-24
- 201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