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基地申报和认定
一、项目名称
杨浦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基地申报和认定
二、发展目标
以公共大数据开放共享为支撑,政府需求项目社会化为抓手,吸引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相关企业落户杨浦,引导双创要素投入,集聚产业资源和创业要素,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政产学研用深度结合,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万众创新、开放创新和联动创新,构建全要素、开放式的公共试验床、众创空间和业务展示厅。
三、申报对象
为创新基地的载体运营商,一般是指经区政府认定的,具有户管职能的各投促分中心和科技园区。区属国有企业需明确户管单位,并通过户管单位申报。所申报认定的载体应为载体运营商自持,若非自持物业,其连续租赁期限应不低于5年。
四、支持标准
布局不少于30000平方米面积的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创新基地,鼓励技术先进性、行业领先性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快速发展,对于入驻企业,给予最高3年的房租补贴。鼓励区域内现有众创空间升级打造成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的专业、特色空间。。
五、申报条件
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创新基地单体面积共计不少于10000平方米,可供出租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新增载体,主要用于集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企业。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企业数量占已经入驻的企业总数不低于50%,或者入驻的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企业租用面积占总面积不低于50%。
六、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创新基地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载体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若为租赁物业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企业入驻清单及租用面积清单;
4、基地发展三年发展规划(分年度绩效目标)。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七、申报流程
符合杨浦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基地申报和认定的企业,可按要求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将完整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一份)递交杨浦区科委,由其受理汇总初审后,区报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批复。 区科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基地发展绩效目标进行评估。
八、政府服务
完善杨浦区区促进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委,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意见,会同区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企业引进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并建立专人联络制度,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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