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申报
一、项目名称
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申报
二、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本区,并在区科委登记备案的科技型企业。
三、支持标准
上海市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由区财政无偿资助 1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在立项后和验收合格后分两次、每次各按 50%的比例拨付;同时对上海市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还有配套政策支持。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一般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一般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3000万元至5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2000万元至3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左右,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4、企业重视科技投入,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上个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一般不低于150万元;
5、企业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6、具有商业模式创新的科技企业优先;
7、符合杨浦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位于国家或市级重点产业基地内的企业优先;
8、企业具有较强融资能力,已获得投资或者进入上市准备阶段的企业优先;
9、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10、经由注册地所在科技园区或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
11、历年承担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无不良项目实施记录;
12、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经第三方信用调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取消资格。
13、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不可再申报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
五、申报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上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3、上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如审计报告中已体现,可免予提交),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4、近三年度融资情况,如有,请提供融资协议(合同)和到账凭证;
5、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上海市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以区科委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符合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申报规定的企业,可按要求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并由其所在科技园区、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经杨浦区小巨人评审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确定建议名单后报区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示。
七、项目管理
凡被评为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的,授予 “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称号。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科委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评估主要包括财务审计和执行情况评价环节。不参加验收评估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资金补助。如期间企业被评选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或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可免去验收环节。
八、其它事项
获得资助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需与市科委签署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计划任务书),并经区科委确认配套资助。获得资助的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需与区科委签署相应的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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