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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

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由区财政无偿资助 50 万元人民币,资助资金在立项后和验收合格后分两次、每次各按 50%的比例拨付;

一、项目名称

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

二、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本区,并在区科委登记备案的科技型企业。

三、支持标准

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由区财政无偿资助 50 万元人民币,资助资金在立项后和验收合格后分两次、每次各按 50%的比例拨付;

四、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杨浦区,完成上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

2、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稳健增长,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5、企业重视科技投入,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7、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8、经由注册地所在科技园区或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

9、历年承担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无不良项目实施记录;

10、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经第三方信用调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取消资格。

11、已获得过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及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立项的,不可再申报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五、申报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前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3、前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如审计报告中已体现,可免予提交),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4、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申报流程

符合杨浦区科技小巨人规定的企业,可按要求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并由其所在科技园区、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杨浦区区科委负责受理企业申请。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区科委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七、项目管理

凡被评为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授予 “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称号。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科委组织进行验收。如期间企业被评选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或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可免去验收环节。

八、其它事项

获得资助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需与市科委签署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计划任务书),并经区科委确认配套资助。获得资助的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需与区科委签署相应的项目合同。

 

 
创建时间:2019-09-2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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