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报
一、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报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上海市,具备相关服务资质及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
三、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
1、经认定的国家级、市级、浦东新区级科技服务机构,含科研院所、工程技术中心、检验检测机构、公共研发平台,可直接登记相关服务内容。
2、其他未经认定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经浦东新区科经委备案后入库,需符合每年的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报指南发布的服务内容,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备相关服务资质及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固定服务场所不小于50平方米、专职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内容 |
服务机构的申请资质 |
1 |
研究开发服务 |
研发设计服务 |
浦东新区:拥有区级及以上认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机构。
外区县:拥有市级及以上认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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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研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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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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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设施使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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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
检验检测分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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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资质认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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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技咨询服务 |
科技文献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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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转移服务 |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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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和技术熟化集成服务 |
四、申报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相关资质证明;
(4)主要专职人员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及其证明;
(5)服务机构工作承诺书。
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需带齐原件,由受理部门进行审核。如需其它证明材料,受理部门将另行通知。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新区科经委将取消其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报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五、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向受理部门(第三方运营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初审——操作机构(区科经委)复核——新区科经委备案——公示——入驻创新服务信息平台。
六、监督考核
浦东新区科经委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负责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对科技服务机构使用创新券工作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同时建立创新券工作评价体系,每年度对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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