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报
一、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报
二、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支持标准
每年对经认定的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进行考评,对年度考评为优秀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研发经费奖励性后补贴。资助金额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20%给予奖励性后补贴资助,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年度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80万元,同一企业最多只能获得3次。
四、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
2、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数100人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3、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达300万元以上。
4、申报企业在新区相关征信、监管平台中的信用、风险等评定等级为C级以上。
五、申报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格并报送以下材料至受理部门:
1、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
2、企业近期完税证明复印件。
3、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4、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相关材料。
5、截屏材料: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成功页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页面。要求以上截图界面要全屏且清晰。
6、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及其它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企业根据指南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递交书面材料。浦东新区科经委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审批,审批结果由浦东新区科经委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并颁发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证书;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会予以调查核实,经查证异议成立的,不予认定。
七、年度复审
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每年参加一次复审,复审结果由浦东新区科经委发文通知。未通过复审或不参加复审的企业研发机构取消其研发机构资质。不参加复审的企业研发机构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和科技发展基金专项申请。
八、监督责任
确保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企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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