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
一、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在浦东新区注册、经营、上缴税收形成浦东新区地方财力,且财务会计核算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三、资助标准
鼓励浦东新区企业围绕先进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开展技术改造。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浦东传统优势产业;2.项目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3.前三年年均上缴税收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项目验收完成后,按经核定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给予企业一定的奖励。
四、支持范围
浦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符合《“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浦东新区产业发展“十五”规划》要求的产业领域,具体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汽车、船舶等浦东传统优势产业。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浦东新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浦东传统优势产业;
(2)项目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前三年年均上交税收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近三年内后竣工投产,建设周期不超过36个月,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所列的主要建设内容,能够满足生产和使用需求;
(5)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6)申报单位两年内不存在关停并转或外迁等结构调整计划。
六、申报材料
1、浦东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包括包括以下内容:承担企业的基本情况、改造项目的依据、改造项目的主要内容、改造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生产组织、准备情况、技术经济效益情况、技术改造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总结评价。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土地、规划、环保等方面文件复印件;
(3)企业前三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税收汇算清缴表,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验收意见书(企业可自行组织外部专家开展验收);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各项经济指标执行完成情况、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投资)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设备购置清单、经济指标情况、审计意见
(4)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竣工完成后向科经委递交浦东新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新区科经委每年分两批组织项目审核。
2、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国家、市及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3、原则上同一企业当年度只可获得一个重点技术改造奖励项目支持。
八、资金拨付
对正式立项浦东新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科经委分批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会审确定年度支持项目和奖励金额,经过公示后,一次性拨付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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