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费用资助
一、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费用资助
二、申报主体
申请人须为工商注册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 经营状况良好,纳税信用B级以上(含B级)的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三、资助标准
1、维权费用资助: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知识产权依法维权并胜诉的,依申请,对其司法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以及保险费等分别给予50%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一般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依申请,对其保险费给予50%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一般不超过50万元。
2、纠纷调解补贴: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依法调解涉及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并成功结案的,依申请,每件给予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资助,每个组织每年资助不超过4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依法维权的费用资助申报要求:
(a)依法维权既包含民事诉讼中的主动维权或维权应诉;
(b) 胜诉包含全部胜诉和部分胜诉;
(c) 司法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等指民事诉讼生效判决判定的合理支出费用。
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资助申报要求:
(a)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
(b)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记录,有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c)所申请知识产权保险涵盖的知识产权在申请及保险有效期内须属申请人自有权利且不得转让交易。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贴申报要求:
(a)调解办案补贴原则上针对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的知识产权纠纷,补贴根据调解协议以计件形式发放;
(b)必须达成书面协议;
五、申报材料
依法维权的费用资助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生效判决复印件(验原件);其它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资助申报材料:申请表;保险费用凭证复印件(验原件);其它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贴申报材料:件委托书或法院通知书;调解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民事裁定书或撤诉材料;案件调解反馈回执或调解报告;法院确认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报流程
申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费用资助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受理部门受理后,经操作部门审核,报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审批后,报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资金拨付
对符合的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受理部门受理、初审,经操作部门审核,受理部门拨付资助资金后,由操作部门向区知识产权局报备。每年申请首笔预拨资金时,向基金办和区财政局汇报上年预拨资金使用情况,并作好汇缴清算工作。拟立项的浦东新区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费用资助,在区知识产权局网上公示后,由区知识产权局发文公布。
八、监督管理
申报浦东新区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费用资助的单位必须真实填报申报信息,不得提供虚假的材料。如违反本条规定,操作机构可釆取限期整改、不予受理、通报批评、以及三年内取消其科技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等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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