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企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奖励补贴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企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奖励补贴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均在闵行区企业。
三、支持范围
围绕闵行建设面向国际的先进制造业高地、国际贸易中心的重要承载区、创新经济核心区发展目标,支持符合闵行区“十三五”规划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内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研发科技、高端商务、财富金融、现代商贸、文化创意、教育健康等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扶持标准
对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N板)挂牌,给予75万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五、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闵行区企业可以申请上市挂牌补贴扶持:
1、注册纳税在闵行区企业;
2、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交易。
六、申报材料
申报闵行区上市挂牌补贴扶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闵行区鼓励本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扶持申请表》;
2、相关机构出具的同意挂牌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挂牌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本次挂牌情况、企业后续发展计划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操作流程
申报对象按申报要求准备挂牌补贴扶持书面申报材料;区上市办负责接收各项书面申请材料;根据企业申报情况,负责安排企业实地走访、中介机构访谈、材料初审等工作;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合评审会,将预审意见报区政府;
八、资金拨付
区财政局在收到区政府关于闵行区企业上市挂牌补贴扶持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相关企业或单位。
九、其它事项
同一项目扶持资金不得重复享受,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扶持力度与企业的经济贡献紧密匹配。
重点上市培育企业优先享受相关政策。对上市培育企业在技术开发、节能减排、促进本区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优先申报国家、市、区有关专项基金和资金的扶持;优先认定或推荐重点上市培育企业申报有关称号或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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