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总部型、贡献型、成长型、特色产业型楼宇认定和扶持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总部型、贡献型、成长型、特色产业型楼宇认定和扶持
二、申报对象
在闵行区域范围内且属地纳税的商业商务楼宇以及产业型楼宇。
三、扶持政策
(1)总部型楼宇:给予楼宇运营方150万元的运营奖励。
(2)贡献型楼宇:给予税收总额1%的运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楼宇首次达到奖励档次的次年给予奖励,提升到更高奖励档次的,给予补差奖励。
(3)成长型楼宇:给予楼宇运营方100万元的运营奖励。
(4)特色产业型楼宇:给予楼宇运营方100万元的运营奖励。
四、认定条件
在闵行区区域范围内且属地纳税,总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商务楼宇,以及利用工业用地、集体存量用地建造的总部、研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产业型楼宇(不包括生产性企业配套自用的总部办公及研发楼宇、宾馆、专业市场等建筑),且楼宇内企业税务登记率(落税率)达到 50% 。
(1)总部型楼宇: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建设或运营,全持有,开发运营一体化,有一家经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内资企业总部等注册并入驻,企业总部及其关联业务企业实际使用面积占楼宇总面积的60%或达到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楼宇上年度纳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
(2)贡献型楼宇: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建设或运营,楼宇上年度纳税总额达到1亿元(含1亿元)。
(3)成长型楼宇: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建设或运营,楼宇上年度纳税总额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连续两年年度税收增量超过30%(含30%)。
(4)特色产业型楼宇: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建设或运营,产业集聚度(相同行业的企业数/楼宇总企业数)达到60%(含60%),楼宇上年度纳税总额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闵行区楼宇评定和扶持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闵行区现代服务业政策申请表》;
(2)《闵行区楼宇评定申报表》;
(3)《闵行区现代服务业政策申请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
(6)楼宇产权证;
(7)楼宇上二年度纳税情况,包括楼宇年度纳税总额及楼宇内企业税务登记率;
(8)楼宇基本情况介绍;
(9)楼宇入驻企业总数及企业名单;
(10)楼宇相关资质证明、奖励证书等;
(11)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相关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等。
六、认定程序
1、发布。区经委根据区楼宇工作年度计划,发布年度楼宇评定通知。
2、填报。各实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要求将认定申请材料报送楼宇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3、初审。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在受理填报的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楼宇上报给区经委。
4、复审。区经委在收到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上报材料后, 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组对申报楼宇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评楼宇名单。
5、公示。区经委对拟获评的楼宇名单予以公示。
6、授牌。公示无异议后给获评楼宇授牌颁证,并给予一定奖励。
七、监督责任
1、楼宇在两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具备参评和续评资格。
2、经认定的楼宇及其入驻的企业可优先享受市、区扶持楼宇经济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可优先推荐市级评审等。
3、对在评估申报中提交虚假材料或在运营中存在不良记录的楼宇, 事后经查实,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称号及收回奖励等处分。限期整改的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年。取消称号的楼宇, 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楼宇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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