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商贸业项目运营补贴扶持资金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商贸业项目运营补贴扶持资金
二、申报对象
申请商贸业项目运营补贴应为在闵行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认定为符合本区产业导向且处于商贸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优质企业。
构建市级、区域级、社区级商业服务体系。鼓励开发运营一体化项目和标志型、创新型及补缺型项目,着力打造“科会商旅文体+公共服务”功能复合型的商业综合体。
三、扶持标准
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建设或运营的,纳入市级、地区级、社区级商业中心的商业综合体项目,要求开发商100%自持、实现开发运营一体化,开业一年内店铺开业率达到70%及以上,且满足下列功能和运营条件:
(1)复合型商业项目:具备商业+衍伸功能(包括文化、旅游、体育、展会、科普、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的复合型商业综合体,衍伸功能面积占商业体可租总面积超过5%。按其衍伸功能面积×8元/平方米×20%的标准,开业后连续两年给予运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
(2)引领型商业项目:年营业额超过30亿元,并位列上海市商业营业额前20强。按其营业额的万分之五,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
(3)创新型商业项目:具有特色业态或创新型商业模式,获评上海市商业创新转型示范项目的,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分三年按 40 、30、30的比例发放,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
(4)补缺型商业项目:选址在江川路街道、浦江镇、吴泾镇、马桥镇、颛桥镇、华漕镇及莘庄工业区内,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营业额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保持8%及以上增幅。给予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营业额千分之五的运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
四、申报材料
申报闵行区商贸业项目运营补贴扶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闵行区现代服务业政策申请表;
(2)闵行区现代服务业政策申请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
(5)企业上二年度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上二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7)商业体基本情况介绍、商业面积出租情况说明;
(8)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
(9)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创新型商业项目提交);
(10)上海市商务委认定的商业转型示范项目证明材料(创新型商业项目提交)。
五、申报时间
闵行区支持商贸业项目运营补贴扶持资金每年受理1次,集中审核。
六、监督责任
商贸业运营补贴资金与本区其他各项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其中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
完善监管机制,组建闵行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项目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本领域政策宣传、项目征集,参与项目评审认定、监督和验收等工作。
建立信用监督机制,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内有存在极严重的司法及行政负面记录的企事业单位及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不予奖励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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