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补贴资助扶持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补贴资助扶持
二、申报对象
申请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扶持单位应为符合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属于六大重点产业领域、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闵行区的企事业单位,且具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资助标准
对转型升级项目规模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后,根据项目规模、创新能力、区域经济社会贡献等,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新开发的传统服务性企业向现代化商业业态、传统市场向现代化交易中心的转型发展项目,对成片区域转型升级项目给予政策聚焦和倾斜。
五、申报材料
(1)闵行区现代服务业政策申请表;
(2)闵行区现代服务业政策项目申请表;
(3)闵行区现代服务业政策申请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
(6)企业上二年度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企业上二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8)项目申请表中“项目投资估算”的证明附件(含自筹资金出资证明或银行贷款协议/合同等);
(9)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项目的核准( 备案)的批准文件及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
六、操作流程
(1)企业填报的闵行区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由纳税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格合格并盖章。
(2)相关部门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3)邀请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价和现场答辩,
(4)召开综合评审会,审核项目评审情况、审议并决定拟扶持创新项目公示。
(5)拟扶持项目开展为期一周的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的项目正式立项。
七、资金拨付
闵行区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补贴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 50%,项目通过验收后,视验收情况拨付其余经费。
八、项目验收
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当在 6 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并备齐验收材料(项目总结报告、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组织专家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九、监督责任
同一企业在同年度内,申报各类项目原则上不可超过两类,每类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承担期内,不可申请同类计划项目。
涉嫌恶意骗取项目经费的企业,项目承担单位应返还已拨付的经费;不按时返还,将提请诉讼,且将项目承担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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