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服务绩效考核补贴资助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绩效考核补贴资助
二、申报对象
申请孵化平台服务绩效考核补贴应为在闵行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纳入全市众创空间培育体系的科创孵化平台,包括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创园区。
三、扶持标准
对科创孵化平台提供的公共服务空间和各类专业预孵化服务、孵化服务、加速服务,根据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A)、优良(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按年度给予50-400万元服务绩效补贴。
1、众创空间:根据绩效考核等次,分别给予优秀100万元、优良60万元、合格50万元补贴;
2、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绩效考核等次,分别给予优秀200万元、优良150万元、合格60万元补贴;
3、加速器、科创园区: 根据绩效考核等次,分别给予优秀400万元、优良200万元、合格100万元补贴。
四、申报条件
1、经市、区主管部门纳入全市众创空间培育体系的科创孵化平台(包括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创园区),且在市、区主管部门备案6个月以上;
2、经区级部门年度考核获合格以上等级。
五、申报材料
申报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绩效考核补贴资助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其他相关材料。
六、考核内容
(一)一票否决指标。主要指科创孵化平台的核心指标考核材料的真实情况和重大诚信记录等;
(二)服务能力。主要指科创孵化平台开展常规活动情况、引入公共服务机构、配套基金投资情况及孵化企业获得投融资情况等;
(三)孵化绩效。主要指当年度新增孵化(加速)企业数、新增毕业企业数、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情况、地方贡献情况,以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培育情况等。
七、申报时间
闵行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绩效考核补贴资助每年受理一次,集中审核。
八、监督责任
抽查如发现科创孵化平台考核资料弄虚作假,或近三年内存在偷税漏税、商业贿赂、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重大不诚信记录,将视为本次考核不合格。对列入“市诚信黑名单”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不予政策的申报及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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