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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科技成果完成人创业房租补贴资助

根据创业企业实际租赁面积的50%连续三年(企业成立后实际发生房租的前三年)给予房租补贴,房租补贴以租金水平不高于周边同类物业为标准,每年补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科技成果完成人创业房租补贴资助

二、申报对象

申请创业房租补贴应为在闵行区创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的科技成果完成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资助标准

根据创业企业实际租赁面积的50%连续三年(企业成立后实际发生房租的前三年)给予房租补贴,房租补贴以租金水平不高于周边同类物业为标准,每年补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成果权属清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的科技成果完成人,为自行转化相应科技成果在本区创业的;

2、科技成果完成人在该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20%。

五、申报材料

申报科技成果完成人创业房租补贴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证明科技成果权属或职务成果情况的相关资料,已申请专利的提供专利授权书等证明,未申请专利的提供科技成果立项资料(成果完成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3、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职务发明人在高校、科研院所(曾)在职证明;

4、科技成果进行中试和产业化等的相关转化证明;

5、证明科技成果完成人在企业持股比例的相关材料;

6、房屋租赁合同;

7、实际发生房屋租赁费用凭证。

六、申报时间

闵行区科技成果完成人创业房租补贴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七、监督责任

区科委加强对政策资金的监管。建立闵行区科技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对申报创业房租补贴的企事业单位、受邀担任专家评委采取信用承诺制,签署信用承诺书,记录违背承诺的失信信息;对列入“市诚信黑名单”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不予政策的申报及扶持。

 
创建时间:2019-10-12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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