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及国内技术标准奖励扶持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发布后,区财政对标准的第一起草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后,区财政对标准的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第二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及国内技术标准奖励扶持
二、申报对象
在闵行区注册登记纳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参与制定的标准且发布的企业。
三、资助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发布后,区财政对标准的第一起草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后,区财政对标准的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第二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地方、团体标准发布后,区财政对标准的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闵行区质量强区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1、证明组织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2、参与制定技术标准的单位需提交经批准并发布的国际技术标准、国内技术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文本复印件。
五、申报条件
1、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及国内技术标准(含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经批准发布,发布后 2 年内完成申报;
2、同一单位申报奖励项目最多不超过两项。
六、申报时间
闵行区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及国内技术标准奖励扶持申请集中受理审核。
七、监督责任
闵行区企业标准奖励扶持适用于注册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本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本区登记的民非组织。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建立信用监督机制,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内有存在极严重的司法及行政负面记录的申报单位,不予标准奖励或扶持,查询截止至受理申请之日。
2019-10-1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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