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企业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励资助
促进专业认证机构与企业对接,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节能、低碳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对首次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3万元。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企业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励资助
二、申报对象
在闵行区注册登记纳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三、资助标准
加强对企业节能、低碳和能源管理体系专题培训,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专业认证机构与企业对接,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节能、低碳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对首次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3万元。
四、申报材料
《闵行区质量强区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1、获证组织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2、获证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条件
首次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首次获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完成申报。
六、申报时间
闵行区企业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励申请集中受理审核。
七、监督责任
闵行区企业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资助适用于注册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本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本区登记的民非组织。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建立信用监督机制,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内有存在极严重的司法及行政负面记录的申报单位,不予奖励或扶持,查询截止至受理申请之日。
2019-10-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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