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小额贷款公司利息补贴
小额贷款公司向注册在本区的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三农”等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利率低于10%(含)的,按照市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评定类别给予最高不超过贷款利率50%的利息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实得财力的50%。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小额贷款公司利息补贴
二、申报对象
在闵行区注册登记纳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
三、资助标准
小额贷款公司向注册在本区的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三农”等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利率低于10%(含)的,按照市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评定类别给予最高不超过贷款利率50%的利息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实得财力的50%。如贷款发生逾期或代偿等情况,不予补贴。
根据本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等次,实施分级扶持:被评级为A级(或第一类)的,按政策标准的100%给予扶持;被评为B级(或第二类)的,按政策标准的80%给予扶持;被评为C级(或第三类)的,按政策标准的50%给予扶持;被评为D级(或第四类)的,不予政策扶持。
四、申报材料
(1)闵行区小额贷款公司利息补贴书面申请;
(2)闵行区小额贷款公司贴息审批表;
(3)借款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验证);
(4)借款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发票及复印件(原件验证);
(5)借款合同复印件(原件验证);
(6)还款凭证及复印件(原件验证);
(7)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
五、申报条件
经营状况良好,综合评价合格,并经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认可的注册在本区的小额贷款公司。
六、申报时间
闵行区小额贷款公司利息补贴申请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七、监督责任
1. 闵行区小额贷款公司利息补贴与本区其他各项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其中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 小额贷款公司企业存在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非法手段催债、弄虚作假等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非法金融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扶持资格。
2019-10-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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