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购租房补贴扶持
对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注册在本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企业实际购房、租赁情况对购房总价的5%或三年期年度租金的1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购租房补贴扶持
二、申报对象
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闵行区内孵化器、加速器培育的毕业企业。
三、扶持标准
对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注册在本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企业实际购房、租赁情况对购房总价的5%或三年期年度租金的1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由区内孵化器、加速器培育的毕业企业,经市科委或区科委审核备案;
(2)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①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②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或获得社会风险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资金实际到位;
③被市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④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包括OTC)。
(3)实际入孵时间不少于12个月;
(4)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注册在本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五、申报材料
申报闵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购租房补贴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科技创业企业孵化(加速)协议;
(3)房产的购置(租赁)合同复印件;
(4)实际发生房屋购置(租赁)费用凭证复印件。
六、申报时间
闵行区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购租房补贴扶持每年受理二次,集中审核。
七、监督责任
加强对政策资金的监管。建立闵行区科技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对申报闵行区购租房补贴扶持的单位、受邀担任专家评委采取信用承诺制,签署信用承诺书,记录违背承诺的失信信息;对列入“市诚信黑名单”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不予政策的申报及扶持。
2019-10-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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