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支持民生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一、项目名称
闵行区支持民生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二、申报对象
申请单位应为在闵行区工商注册并纳税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三、扶持标准
对推进现代农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技术开发和示范应用的区级民生科技项目,经评审立项后,给予10-30万元的资助。专家评审综合评分8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资助30万元;70-79分的项目,区财政资助20万元;60-69分的项目,区财政资助10万元。
四、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防灾减灾、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促进科技惠及民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五、申报材料
1、闵行区科技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电子财务报表须盖企业公章再上传、纸质财务报表须盖企业公章);
4、民生科技项目单位应提供科技成果或许可成果转化的证明、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的证明;
5、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查新报告(若项目在执行期内做的是可以的)、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用户报告等材料。
六、操作流程
(1)形式审查。相关部门审查网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 网上评审。每个项目由不少于三位专家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分,并提出简要评价意见。
(3)综合评审。网上评审结束后,组织参与网上评审的专家,召开综合评审会,对网上评审中有异议的项目进行评议。
(4) 行政审核。行政办公会审核项目评审情况后决定立项名单,。
七、资金拨付
闵行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为1-2年, 项目资助经费项目验收后拨付,项目通过验收后,视验收情况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同一项目如相继获得上级科技部门立项资助后区财政给予匹配资助的,区财政累计资助总额按就高原则执行。
八、项目验收
闵行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须提交验收申请,组织专家验收, 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结题或不合格。项目考核指标完成80%以上的为合格;完成60%-80%的为基本合格;完成60%以下的为结题或不合格。
九、监督责任
同一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原则上不可超过两类,每类计划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承担期内,不可申请同类计划项目。
区科委加强对政策资金的监管。建立闵行区科技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对申报闵行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受邀担任专家评委采取信用承诺制,签署信用承诺书,记录违背承诺的失信信息;对列入“市诚信黑名单”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不予政策的申报及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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