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项目申报
一、项目名称
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项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良好,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突出的贡献的企业。
三、扶持标准
为鼓励企业以人才助力提高科研技术水平,以科技创新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坚持科技、人才、资本与产业的融合发展,对经认定的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15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条件两者皆可),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应有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5)验收评估“优秀”类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的优先支持。
五、申报流程
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不单独申报,企业在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或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时已默认申报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无需再提供材料。
六、评审认定
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采取专家评审方式。
七、调整撤销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2、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报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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