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科技功臣奖推荐申报
一、项目名称
嘉定区科技功臣奖推荐申报
二、申报对象
(一)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对科技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二)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三、评定标准
嘉定区科技功臣奖分设区科技功臣奖、区科技领军人才奖。
1.区科技功臣奖
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对科技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区科技领军人才奖
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较大突破或对科技发展有较突出贡献的;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创造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扶持标准
嘉定区科技功臣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3名,每名奖金10万元;区科技领军人才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18名,每名奖金4万元。
五、申报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综合上有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显著增加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或者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技术难点问题。
(二)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及技术成熟可靠,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软科学项目应是对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
(三)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后,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了行业的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对行业的整体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申请科学技术奖的单位须提供该项目的科学技术评价证明,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项目验收书、专利授权证书、新药证书等。推荐申报嘉定区科技功臣奖项目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
六、申报材料
嘉定区科技功臣奖推荐申报的材料包括:
1.嘉定区科学技术奖(科技功臣奖)申请书,申请书要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2. 报送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2套(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的用纸必须采用A4纸,应为原件),整体材料内容应不超过80页;
七、资金拨付
嘉定区科学技术奖(科技功臣奖)由嘉定区人民政府对获奖对象颁发嘉定区科学技术奖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布获奖名单。
八、监督异议
嘉定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获奖项目或拟获奖人持有异议的,可在拟获奖项目公布之日起10天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是涉及拟获奖单位、拟获奖人所完成项目的权属和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以及申报材料填写不实所提出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拟获奖人、拟获奖单位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
对拟获奖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如对拟获奖等级不能接受,拟获奖单位可以要求撤消,下一年度可以重新申报参加区科学技术奖评审。
凡获得嘉定区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可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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