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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项目申报

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对于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根据项目总投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扶持,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获专项资金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一、项目名称

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项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应是注册于嘉定区的企业、机构、平台或园区,无异常经营情况,日常经营活动无违纪违规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扶持标准

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对于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根据项目总投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扶持,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获专项资金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范围

(一)、集成电路及物联网

1、支持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制造,重点关注与物联网、智能家居、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相关的各种功能芯片设计制造;支持具有智能感知和交互功能的智能家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2、支持物联网应用服务,推动基于物联网的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能力提升,实现面向行业和公众的物联网应用服务,包括智能交通、电网、水务、医疗、环保、物流、安防、供热、供气、监控、公共安全等服务。

3、支持智能传感器研发设计及产业化,重点支持视觉、测距、位置等智能工业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生命体征感知的医疗电子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支持面向智能终端的生物特征识别、三维扫描、图像感知等智能消费电子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

4、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图像处理器(GPU)、神经网络处理器(NPU)等深度学习通用处理器芯片自主研发。支持面向无人系统、视频监控、医疗设备、语音语义理解等领域的应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

(二)、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

1、支持符合国家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标准的汽车智能化研发、设计、生产,支持基于智能网联的智能信息服务系统、互联终端、集成控制系统、多源信息融合技术、车辆协同控制技术、数据安全及平台软件、人机 交互与共驾技术等研发制造。

2、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以视觉传感、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人机交互系统、线控转向及控制、制动控制、能量管理等为核心部件的智能驾驶产品研发及应用。

(三)、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

1、围绕先进治疗设备设计、精准医疗手段研发,推动利用大数据技术在医疗影像数据、基因数据等领域开展收集和分析,通过云计算技术,为基于基因组学的精密医疗提供相应数据与决策,推动以医学影像数据、基因数据为基础的数据中心建设;

2、支持利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开展远程医疗、远程健康监测的技术研发及设备制造,实现智能辅助康复治疗、智能远程健康监测、健康大数据综合分析,加快健康物联网、高端远程医疗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

3、支持研发以机器视觉、自主决策为突破方向的精准医疗机器人;支持研发以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和智能决策为重点的医疗康复、养老陪护、安防救援等智能服务机器人。

(四)、智能制造及机器人

1、支持企业研发、设计、生产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以及在机器人领域应用的机器视觉系统、语音感知及认知、语义处理、激光传感器、数据采集板卡、电子标签、条码等核心基础零部件设计及制造;

2、支持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的关键零部件和整体设计研发、制造;支持基于智能控制的分布式控制、在线监测、远程诊断、工业互联网操作系统、智能服务机器人云操作系统、工业数据智能采集平台等软件平台的研发、设计、制造。

3、支持传统生产模式的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工厂集成创新与应用,推动先进传感、控制、检测、装配、物流及智能化工艺装备与生产管理软件高度集成,促进生产过程的精准化、柔性化、敏捷化。

(五)、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1、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公共安全、电力能源、交通物流等城市管理场景,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舆情管理等社会管理场景,以及在公共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场景中的深度应用;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商贸、媒体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2、支持基于公共数据、社会数据、感知数据等多源跨领域数据平台建设,支撑人工智能资源汇聚和基础发展;聚焦金融、医疗、商贸、旅游、交通、能源、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化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和标准规范研究,建立产学研用深度结合新模式。

(六)、工业互联网载体建设

1、支持区域内两化融合基础较好的重点产业园区,通过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现传统产业整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通过政策聚焦和资源整合,实现园区企业工业互联网能力提升,提升区域制造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形成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2、支持四大产业骨干企业建设独立运营的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实现面向特定行业的生产过程设备状态监测、故障诊断、预测预警、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开展本地化和国际化的网络协同研发、供应链集成管理、产品远程运维服务等;支持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实现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开发工具、微服务框架、建模分析通用型架构集成,实现跨领域多类型设备接入,多平台间的互联互通,跨行业应用整合与开发,为跨行业企业服务。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单位应是注册于嘉定区的企业、机构、平台或园区;已通过本区四大产业集群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优先考虑。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掌握核心技术或与核心技术提供方深度合作(须附合作协议)。

3、申报单位需无异常经营情况,日常经营活动无违纪违规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三年之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未进入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

六、申报材料

1、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3、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上二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报告(如:设计方案、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用户手册、验收文档等);

5、项目合同(如有多个实施合同,请附合同清单);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

7、提供企业法人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的信用报告;

8、其他可以辅助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

9、如有合作单位,或由第三方提供核心技术,请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文本;

10、真实性承诺函。

七、评审认定

根据当年度智慧城市建设重点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请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项目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八、资金拨付

对各领域示范应用项目,原则上实行事后补贴,所申报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项目应处于已建成或试运行阶段,原则上不支持待建或在建项目。

九、项目验收

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区科委提出验收申请,区科委根据项目情况,组织有关单位或专家进行验收。必要时区科委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十、监督责任

区科委会同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开展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领域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和追踪问效。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如发现项目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除将已拨付资金全额收回上缴财政外,还将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请资格,并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1)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2)有违法行为的。

(3)未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的。

(4)有其他诚信问题的。

 
创建时间:2019-10-2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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