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企业房租补贴资助扶持
一、项目名称
宝山区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企业房租补贴资助扶持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机构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上海机器人产业园,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且经评审认定为从事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产业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上海机器人产业园外的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产业企业,经评审认定后,报区政府同意,可申报本专项补贴资助。
三、支持标准
宝山区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企业房租补贴资助支持额度一般三年内最高可按租金额的50%给予补贴,租金单价最高不超过1.5元/㎡·日,补贴总额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经区政府批准的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支持比例可以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四、申报条件
宝山区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企业房租补贴资助扶持须符合下列条件:主要用于支持从事与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产业相关经营活动,且工商注册地、机构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上海机器人产业园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五、支持范围
宝山区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企业房租补贴专项支持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拓宽融合应用领域。强化人工智能在产业协同创新和生态培育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聚焦制造业和相关服务业在远程检测、预测维护、仓储物流、影像分析、决策辅助等场景,支持计算机视觉、语音语义识别、认知计算、自然语言处理、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
(二)发展关键核心产业。聚焦机器人本体、核心功能部件、系统集成等全产业链,以及智能硬件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智能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智能终端产品、智能家居产品、安防产品、无人系统等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和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决策控制系统开发;支持自主服务器级操作系统、智能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支持深度学习通用处理器芯片、行业应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智能工业传感器、智能消费电子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
(三)建设功能型平台。聚焦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的可靠性和智能化,支持建设基于数据收集、交易流通、传感采集等多渠道数据资源汇聚平台,重点实现各方面的数据资源共享融合和流通交换,以及新技术转化、产品孵化和示范应用。
(四)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六、评审认定
企业应对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综合平衡后编制拟支持项目计划,报送专项资金联席会议会审。经会审通过的宝山区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企业房租补贴申报项目报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出具项目会审及资金拨付意见。
七、资金拨付
宝山区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企业房租补贴扶持专项资金支持采取后补贴方式,由区经委确认项目落地后,会同区财政局按照项目租金补贴协议拨付专项支持资金。;
八、监督责任
经认定的宝山区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企业,经查明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内容行为的,中止其认定申请;已认定的,撤销认定,并予以通报,同时追回已享受的政策扶持;2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对经宝山区委、区政府认定的对机器人及智能硬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的事项,经批准,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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