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举办重大产业论坛展会活动费用补贴资助
一、项目名称
宝山区举办重大产业论坛展会活动费用补贴资助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征纳关系均应在宝山, 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状态正常, 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三、资助标准
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四新”经济基地(平台)参与国际、国家级或市级举办有影响力的论坛、技术对接或展会等活动,经区政府批准,对参展单位每次按活动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宣传推广费等经费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资助。
四、申报条件
申请宝山区举办重大产业论坛展会活动费用补贴资助资金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当是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
(二)申报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申报材料
宝山区举办重大产业论坛展会活动费用补贴资助的申报材料包括:
1、宝山区先进制造业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当年度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4、认定类项目提供相关认定证书及相关红头批文(复印件);
六、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可以按照要求申报宝山区举办重大产业论坛展会活动费用补贴资助。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经初审后,区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报送联席会议会审;联席会议进行会审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下达资金通知。费用资助专项支持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额度直接拨付。
七、监督责任
对申报宝山区举办重大产业论坛展会活动费用补贴资助的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记录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评估等不同阶段的失信行为,并按有关规定提供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取消相关单位三年内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宝山区举办重大产业论坛展会活动费用补贴资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支持资金、擅自改变专项支持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纪律的行为,将追究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专项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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