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品牌赛事活动补贴资助资金申报
一、项目名称
宝山区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品牌赛事活动补贴资助资金申报
二、申报对象
扶持对象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地、机构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的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三、扶持政策
1、重大品牌活动(赛事)。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 50%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扶持。影响力特别重大、带动效应特别明显的,经区政府审定,可适当提高引导资金扶持额度,原则上一次拨付。
2、重大产业活动。经区政府批准的国家级、市级文创产业高峰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经认定,按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及宣传推广费用总金额50%的比例给予扶持,国家级活动最高不超过80万元,市级活动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政府认定的重大产业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四、适用范围
宝山区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品牌赛事活动补贴资助资金用于支持具有国际性、国内广泛影响性、符合宝山文化重点发展领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品牌活动(赛事)和产业活动。原则上对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等不予支持。属于由财政全额保障的项目不纳入资助范围。
重大品牌活动(赛事),主要指属于舞蹈、音乐、戏剧、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展示及赛事项目,及文化节庆类、艺术普及类、文化交流类、演出展览类等文化活动。重大产业活动,主要指国家级、市级文创产业高峰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或经区政府认定的重大产业活动。
五、评审标准
重大品牌活动(赛事)评审标准:
(一)规范性。活动项目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传递正能量,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特色。(二)创新性。活动内容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三)影响性。具有国际性、国内广泛影响性,社会效益好, 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市民满意度高;活动广泛宣传,舆论影响力强, 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宣传稿件数 10 件以上。(四)示范性。对区域文化建设具有重大示范引领作用,健康向上,能起到教育、宣传、引导作用。
重大产业活动项目评审标准:
(一)影响力。活动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标杆性企业参与活动,行业领袖级人物出席活动。(二)实效性。活动方案详实可执行,为行业搭建资源平台, 促进行业交流,并能对行业发展起到实效作用;能够形成行业报告(三)落地性。通过活动举办,能够吸引相关文创企业、文创项目落地本区。(四)前沿性。应有产业前沿企业参与,前沿模式交流,前沿人物发声,能够为我区树立在此产业领域中的良好形象。
六、监督责任
接受宝山区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品牌赛事活动补贴资助的行业组织或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对扶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做好本资金项目使用材料的建档和保存。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自律诚信与政府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扶持资金监督体系。接受财政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采取责令改正、停止资助、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取消 5 年内申请财政资金扶持资格等措施;构成违法或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未将专项资金用于申请使用项目的;
(二)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三)提交虚假申请资料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专项资金的;
(四)资助项目管理不规范或实施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产生不良影响的;
(五)违反其他规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 2020-08-12
- 2020-04-13
- 2020-03-28
- 2020-03-28
- 2019-12-16
- 2019-12-15
- 2019-11-21
- 2019-10-07
- 2019-07-24
- 201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