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财会审计税务服务机构奖励资助扶持
申报对象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的从事会计、审计及税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一、项目名称
松江区财会审计税务服务机构奖励资助扶持
二、申报对象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的从事会计、审计及税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三、适用范围
包括下列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审计服务;会计服务:会计事务所服务、财务报表编制服务、记账服务、会计咨询、其他会计服务;税务服务:公司税务规划、税务咨询服务,公司税务编制和审查服务,个人税务服务,其他税务服务;资产评估:不动产、动产、部分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等的评定、估算和出具评估报告;财务咨询服务;其他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活动。
四、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的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年纳税 200 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新引进的其他上述机构,年纳税 30 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存量机构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 1000 万元,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 3000 万元,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资金拨付
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将松江区财会审计税务服务机构奖励资助支持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六、监督责任
评审小组对项目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给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过去三年里有偷税、漏税等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取消项目法人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松江区财会审计税务服务机构奖励资助专项资金的资格等。
2019-11-10 23:25
- 2020-08-12
- 2020-04-13
- 2020-03-28
- 2020-03-28
- 2019-12-16
- 2019-12-15
- 2019-11-21
- 2019-10-07
- 2019-07-24
- 2019-02-19